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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完善 超标电动车退市进入“倒计时”

2018-05-21 09:14:07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记者从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从去年11月起,福州交管部门持续部署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已查处暂扣各类无牌及超标电动车6万辆左右。近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走访了福州市位于仓山区大坪路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集中区。通过对多个品牌电动车销售门店的实地探访,记者发现,大部分销售门店已不再“明目张胆”销售超标电动车或变相改装电动车,只有一家店主隐晦表示虽然没有卖超标电动车,但可以对合标电动车进行提速改装,并且不影响上牌。

据福州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福州超标电动车销售之所以大幅减少,是由于福州市场监管部门从去年以来持续对销售超标、改装目录外电动车的行为进行严查。据统计,福州去年共立案查处违法经营电动自行车案件147件,罚没171.46万元。 

投入销售市场的超标电动车不断减少,马路上跑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数量却一直居高不下,这又是为何?据了解,福州现有超标电动车的来源主要还是历史遗留。因为福州市的超标电动车禁行区域是从2010年开始逐步扩大的,到2015年才扩大到全市,有很大一部分超标车辆都是在禁行以前购买的。此外,还有一部分超标电动车是消费者从网上购得。根据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网监科的排查,去年年底,有10家在福州市区及周边县市的实体店经销商,通过微信、网站以及挂靠在相关电商的方式销售超标电动车。为此,福州市场监管部门主动约谈在网上销售超标电动车的商家,要求其签订不在网上向福州地区销售目录外电动自行车的诚信经营承诺。 

立法完善杜绝超标电动车上路

根治超标车,除了严格执法,更需要做好制度设计。据了解,福建省原有的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虽然明确规定了对超标电动车不予登记,也不得在道路上行驶,但对此类车辆如何管理并未明确。现实情况中,福建省内不同地区对“超标电动车”性质认定见解不同,导致各地制定和执行“超标电动车”管理措施不一致,对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也不一致,甚至不同地区司法机关在审理“超标电动车”交通肇事、醉酒驾驶等案件中,因对“超标电动车”性质的认定不同,相类似案件分别作出有罪与无罪的不同判决,导致执行混乱和司法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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