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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还款已结清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办解押?延广分析说:“可能该笔借款线上对应的借款项目还没到期,不能解押,这也涉及期限错配问题,线上没到期,线下到期了,借款人是还钱了,但是还没发给投资人。”
在廖天虎看来,凌英签合同时就签订了“阴阳借条”,阳借条金额远远高于实际借款金额,超出部分以保证金、手续费为由抽走,借款人只拿到实际借款金额,这种“阴阳借条”的方式是“套路贷”的典型特征。
“套路贷”案件主要特点是,以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虚高额达一倍甚至数倍;再以各种方法制造借口,以被害人违约为由,迫使被害人按照虚高的借款额还款;随后利用被害人无力还款的困境,迫使其同意以旧的借款进行平账,而新的借款又重复前面的步骤,以此大幅度地垒高借款金额。
记者注意到,去年上海市检察机关集中起诉一批以借贷为名实施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非法侵入住宅等“套路贷”案件,5件团伙案共计32名被告人集中被诉至法院。据统计,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上半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已受理“套路贷”案件62件171人,已起诉22件52人,法院已判决15件31人。
见睿本金融业务员久拖不出具结清证明,凌英准备报警。业务员再三劝阻,向凌英出具了结清证明并办理了解押登记。
“有惊无险,如果一直不给我出具结清证明,还持续计算利息的话,我就也可能真的被‘套路贷’了。”凌英说。
“签订虚高借条是‘套路贷’的第一步,借款人遇到‘阴阳合同’的情况时就需谨慎。”廖天虎提示。
(部分受访者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