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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纵深推进冲入“前半场”

2018-04-23 10:15:56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对于如何做大国有资本,《报告》给出的建议则是,加大国有资本对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的投入力度、积极参与国际化经营。“国有资本的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也必须大力投资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卢永真认为,应培育若干个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我国产业向全球产业链中高端迈进,并加快建设发展工业互联网,深入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加速发展智能制造,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记者还了解到,国有企业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作为海外业务拓展重点,至2017年底央企已经参与“一带一路”投资合作项目1713个,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深化能源合作、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方面取得较好进展。《报告》数据显示,中央企业境外资产已超过6万亿元,在185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运营。

梳理排查风险隐患 视野更宽广

增强国有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意和重要内容之一。《报告》认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国际化经营等领域和环节,要强化监督,并严格责任追究。尤其是随着国企“走出去”的步伐加速,对于全球视野内的风险防范也是日益突出的问题。

“要把梳理排查风险隐患的视野放得更宽广。”卢永真认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要高度关注国际经济形势变化,例如对美国缩表、降息、减税以及贸易摩擦给我国企业可能带来的影响要加强研究,做到预案在先,要关注汇率走势,防范汇率风险。

与此同时,央企日趋频繁的境外投资活动和迅速增长的境外国有资产也对现有监管制度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手段提出新的考验和要求。据悉,目前国资委对央企境外国有资产监管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行使出资人职能,即以“事前管理”为主的境外投资监管和以“事后管理”为主的境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监管机制;二是外派监事会的监督检查;三是纪检监察审计层面的监督检查。《报告》提出,2018年应完善境外投资监管制度,丰富境外投资监管手段,推广“走出去”合作共赢模式,加强央企境外单位党建工作,加强境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

此外,处置僵尸企业、治理特困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也是排除风险隐患的重要举措。《报告》显示,中央企业2017年已完成1200户企业“处僵治困”任务,进展显著,2018年将完成化解煤炭过剩产能1265万吨、整合煤炭产能8000万吨,推动煤电去产能,做好有色金属、船舶制造、炼化、建材等行业化解产能过剩工作。此外,产能过剩行业“合并同类项”式的重组,压缩了过剩产能,处置了无效低效资产,大大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以及可能波及银行等机构的金融风险,严控各类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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