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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替代形式,可以由省级电网公司接受发电企业委托进行交易。具体操作方式为,作为出让方的省级电网公司与作为购买方的省级电网公司直接在跨省区平台上进行交易,交易达成后,作为出让方的省级电网公司再以挂牌交易等方式向本省区内的发电企业收购电量。
这种代理模式虽然开放性差一些,但可以方便地组织清洁能源发电富裕省区的“三弃”电量,将高耗能、高排放的小火电机组发电指标转让给有剩余发电能力的清洁能源发电企业或低耗能、低排放的大容量火电机组。
鉴于当前西电东送的交易主体就是各省级电网公司,采用电网公司代理模式组织跨省区发电权交易并不存在技术和制度障碍,可以迅速推广应用。未来,当西电东送电力交易发展到一定阶段,合约转让与置换机制逐步成熟后,可以再将发电企业作为交易主体,以便更为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