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叶大法将股权转让给倪卫菊,不再持有泰林生物的股权。倪卫菊为叶大林的妻子。
2015年8月,泰林生物在新三板挂牌,代码833327。
2016年6月20日,泰林生物向中国证监会报送IPO申请文件。
2017年6月9日,泰林生物向证监会提交了中止审查的申请,并获得同意。然而,几个月后,泰林生物又再次提出IPO申请,申请在创业板上市。2017年12月18日,证监会对此予以同意。
同年12月26日,证监会在给泰林生物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提出的反馈意见中,列出了60个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请发行人(即泰林生物)说明销售过程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医疗贿赂的情形。”
2018年1月3日,中国证监会召开发审委会议。泰林生物获得IPO审核通过。这意味着,泰林生物将从新三板转至创业板,挂牌上市。
有接近当天发审委会议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按照规则,每家申请IPO的企业,有7名发审委委员对此进行投票,需要5人投赞成票,才为审核通过。当天的表决中,泰林生物恰好得到了5张赞成票。
在当天的发审会议上,发审委员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如何防控出现商业贿赂行为?”
账本记录了648笔“返利”
有趣的是,就在泰林生物进行IPO审核的前后,有知情人士向经济观察报记者提供了举报材料。
举报材料显示,泰林生物在2002年7月至2005年1月之间,涉嫌以“返利”为名,向200余家机构客户的员工,支付了645笔现金和3件实物,总金额约为68.80万元。
这200余家机构,包括国有、民营的制药企业,多个省市地方的药品检验所,以及数家医院。
材料里详细记录了:泰林生物所销售的仪器名称、型号、数量、价格,销售时间、付款的进度;以及,具体“返利”的时间,接收“返利”者的姓名、单位、职务、银行账号或邮政汇款的地址,堪称一份“返利清单”。
上述人士称,这份材料是出自泰林生物现任董事长叶大林的一位近亲属之手,其“返利”的款项多数是从该亲属账户中所转出;亦有部分款项是通过业务人员,以现金方式,交给收受“返利”者。
举报材料显示,从金额上看,这些“返利”中,最多的一笔是:
2004年10月30日,某直辖市药检所,购买了一套隔离器,单价399210元,已“全额到款”。
为此,泰林生物在2004年12月16日,向该药检所的三位工作人员的银行账户,总共汇去了5.6万元,“返利”比为16.53%。三人分别得到的金额是:6000元,10000元和40000元;其中前两位,是直接汇到了他们各自名下工商银行的账户里;后一位,40000元,则是汇到了他人名下交通银行的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