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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凑不齐购房用上消费贷 雪中送炭还是饮鸩止渴?(2)

2017-09-19 18:03:12    大众网  参与评论()人

“以前银行大多要求三成首付,客户资金不够的话,通过办理大额信用卡再套现基本能救急。”这位自称能帮小吴“筹齐六成首付”的房产中介说,只要有身份证,中介可以伪造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文件,申请信用卡再套取现金。当然,无论是伪造文件还是大额套现,都属于违规行为。

然而,当银行将二套房首付提高到六成之后,信用卡套现的钱就显得不够了。此时,消费贷俨然成了更合适的筹款渠道。如果还款能力的相关证明满足不了银行对消费贷款的要求,那就有中介乘虚而入了。“我们可以通过融资平台与银行对接,替你申请个人消费贷款,但要一次性缴纳贷款金额5%的服务费。”上述房产中介介绍,如果客户担心银行严查贷款用途,那他们也可以联系企业,帮客户申请个人大额消费或经营性贷款。

贷款通过企业账户再转到客户账户。这样操作之后,系统监控的每一笔资金都是合法合规并有明确用途的,只不过要给企业额外的“通道”费用。“这个费用至少是贷款总额的5%,再加上银行贷款利率,走这个路子得承受年化11%的资金成本。”小吴想了想自己背负的亲友借款,决定还是等等再说。“以我们家的收入能力,还款是很吃力的,万一出现突发性的支出,自己抵押的首套住房恐怕也将保不住了。”

利用短期限、高利率的消费贷投机房地产无疑是放大风险的“加杠杆”投资行为。特别像小吴这样背负借款、还款能力有限的购房者,如果以超过10%的资金成本去违规获取消费贷,很容易出现财务状况崩盘的情况。

我省消费贷占比不大,未出台专项监管文件

部分消费贷以及信用卡借款用于支付购房款,“消费贷补充房贷首付”暗中流入房地产市场,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目标。这一现象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近期北京、深圳、江苏等地下发文件,要求严查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的现象并予以纠正。

具体来说,北京严查个贷违规购房细则要求银行自查对象为单笔20万元以上消费贷,并着重关注房抵贷、短期内办理两笔及以上消费贷款、贷后短期回流至借款人账户等7项特征。深圳细则明确将个人消费贷款最长期限缩短为5年。江苏细则则要求各商业银行建立大额消费信贷投向监测机制,按月向人行和银监局提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