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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条钢大限:被列入去产能红线 今年6月底前全面取缔(10)

2017-06-05 14:53:27    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评论()人

据苏北地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这些小钢厂背后都隐藏着一条看不见的利益链条,对于缺少税源的苏北乡镇来说,几乎每个落户的“地条钢”厂每年都会贡献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税收。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2007年8月份一则公开的税务新闻上看到,新沂市以电核税规范小钢厂税收征管,该市税务部门加强与供电等部门协作,准确掌握全市范围内33家小钢厂的生产经营第一手资料,通过比对每月用电量、入库税款以及总体税负,推算出产量和用电量的配比关系,按照每耗用1000度电月税费最低5元的标准进行核定征收,2007年1至6月份共组织入库税费128万。

前述不愿具名的苏北地区官员向记者表示,新沂的“地条钢”企业“都是通过招商引资过去的,只要政府打击就有‘内部人士’通风报信,赶紧停止生产,厂子佯装关几天,等检查人员走后再开工,俨然形成了一条‘生产—打击—保护—停工—再开工’的利益链条。”

“地条钢”企业不仅给基层领导带来了招商引资政绩,帮助他们获得升迁,记者在近年来的采访中了解到,“地条钢”企业还为他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财富,他们中有的人入股“地条钢”企业获得大幅收益,还有的对招引来的“地条钢”老板吃拿卡要,进行权力寻租。

据江苏质监部门官员透露,涉及“地条钢”生产流通的各类监管者包括供电、质监、环保、工商、镇政府等,这些部门的部分执法人员可能雁过拔毛,存在监管寻租空间。面对违法生产方,执法监管容易造成执法寻租,所谓“水过地皮湿”“过手都留油”,有些监管部门人员只要过手就想留下一些好处,何况面对的监管对象本是违法生产的“地条钢”企业,老板本身就通过游走在灰色地带以获得生产经营空间。“这些潜规则及关系运作,‘地条钢’老板都懂,如果这个老板‘不会来事’,他在当地连一天也生存不了。”

而这一条利益寻租的链条甚至延伸到了某些不法小媒体和假记者,他们也成了“地条钢”老板利益输送的对象,“送钱封口”变成了约定俗成的“潜规则”。有“地条钢”老板曾向记者抱怨说,“有时一天要来五六拨自称是哪哪媒体的记者,弄得我们精疲力竭、压力山大、难辨真假。”

2011年,在江苏洪泽县一家“地条钢”厂,一位林姓老板拿出一大堆各路自称“记者”的名片说,这些都是来过的,“有些人已经来过一次,结果没过几天换了一张名片又来了,名片上的姓名变了,但人还是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