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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2)

2019-04-09 10:09:3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一、突出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包括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重点工业产品。

(二)重点问题。;电线电缆重点关注“打折”电缆问题;防爆电气重点关注防爆结合面和结构项目;砂轮重点关注硬度、安全回转强度项目;危险化学品重点关注关键工序监控和过程检验等环节;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重点关注气密、抗跌等项目。

二、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一)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二)落实销售经营者主体责任。各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销售经营者要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责任义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抓紧建立完善进货验收制度、健全销售台账,对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不合格或假冒产品进入市场。

三、强化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对辖区内重点产品生产、销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对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控制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原材料、半成品及出厂检验。此外,对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要通过合同、生产计划、生产记录、销售台账等,严查是否存在生产“打折”电缆情况;对食品用纸包装生产企业,要检查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进行产品信息标识。对销售经营者,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是否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

对不能保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条件的企业,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发证机关和认证机构撤销其资质证书。对不再从事重点产品生产的企业,要及时依法注销其生产许可证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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