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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将着眼建长效机制(3)

2019-03-27 09:20:0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互联网金融在一定程度改善了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是践行普惠金融的重要载体。因此,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不能“一竿子”打死。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从近年专项整治实践来看,有几点启示:一是从事金融必须要有高门槛强监管,尤其是面向不特定对象的金融活动,必须要严格准入、严格监管;二是严格区分金融创新与金融诈骗,严防以金融创新名义行金融诈骗之实;三是金融创新要与金融监管能力相匹配,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四是强化投资者教育,打破刚性兑付任重道远,要不断向投资者揭示风险、强化风险自担意识。

“具体到P2P网贷领域,仍存在一定监管漏洞,需进一步研究构建长效机制。”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可重点探索两个方面:一方面,必须建立闭环强监管机制。着力提升准入门槛,强化公司治理和股东责任,建立主发起人机制,对主发起人进行资质限定;研究将借贷规模与实收资本挂钩,并健全合格投资者机制。另一方面,还应加快监管科技建设,健全完善非现场监管系统,督促在营机构全面接入,实现网贷机构后台系统与非现场监管系统实时对接,加强全流程全链条动态监测预警。

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离不开金融消费者素养的提升。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合格投资者机制尚未健全,广大投资人风险意识、契约意识尤其是风险自担意识薄弱,刚性兑付依然较强。

因此,需要强化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教育,包括引导投资者认清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本质、形成良好的投资和信贷习惯。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投资者必须提高警惕,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坚持理性投资,不能任性投资,更不能借钱去投资,要对高收益诱惑保持清醒。(记者 陈果静 姚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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