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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划转社保今年将提速扩围 首批试点基本完成(2)

2019-03-19 09:35:49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专家认为,从央企经营状况来看,近两年,国企尤其是央企营收、利润持续向好,为划转提供了有利条件。财政部数据显示,2018年1至12月,我国国有企业利润总额33877.7亿元,同比增长12.9%。其中,中央企业20399.1亿元,同比增长12.7%。地方国有企业13478.6亿元,同比增长13.2%。

“今年的国资国企改革,将会更多强调改革的综合推进,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国资划转社保改革的试点企业选择。”刘兴国表示,一方面,基于混改综合推进的需要,可能会有部分混改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同时落实国资划转社保改革,借助国资划转社保基金持有,进一步推进混改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同时借助社保基金这一强势股东的介入,推动混改国企完善公司治理,规范企业管理。另一方面,试点企业应该是具有长期持续盈利能力的国有企业。

除了中央层面的推进,包括安徽、云南、四川等地也都已出台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地方版实施方案,正在选择部分省属企业开展划转试点工作,此后分批划转其他符合条件的省属企业。

例如,四川省日前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划转工作。2019年,实施省属企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完成市县企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摸底调查及对象确认工作。2020年,实施市县企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将该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划转比例统一为纳入划转范围企业国有股权的10%。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明确,对划入的国有股权,承接主体原则上应履行三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并应承继原持股主体的其他限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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