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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民企发展 政府工作报告都说了什么(2)

2019-03-07 09:10:14    证券日报  参与评论()人

五年来,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大力发展民企的政策“路线图”越来越清晰。

五次国常会聚焦民营经济发展

1

2019年1月30日

要求加大清欠力度完善长效机制

目前全国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已清偿账款1600多亿元,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和民生工程款项等得到了优先清偿。中央企业要带头优先偿还对民营企业的逾期债务,年底前做到“零拖欠”。其他国有企业也要加快清欠。

抓紧建立防范拖欠长效机制,严禁政府工程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提高支付工程进度款最低比例要求,修订完善法规制度,严防发生新的拖欠。

2

2018年12月24日

加大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支持

打造公平便捷营商环境。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改进融资服务。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加快民企上市和再融资审核。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规参与处置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维护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对因法定规划调整等导致企业受损的,建立补偿救济机制。

3

2018年11月9日

开展专项行动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

扩大中期借贷便利合格担保品范围,创新融资工具,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支持更多小微企业开展股权、债券融资。

明确授信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引导金融机构适当下放授信审批权限,将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与内部考核、薪酬等挂钩。对小微企业贷款基数大、占比高的金融机构,给予监管正向激励。

整治不合理抽贷断贷,清理融资不必要环节和附加费用,严肃查处存贷挂钩等行为。

4

2018年10月22日

决定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

会议决定,对有市场需求的中小金融机构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提高对小微和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针对当前民营企业融资难,运用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由人民银行依法向专业机构提供初始资金支持,委托其按照市场化运作、防范风险原则,为经营正常、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条件成熟时可引入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资金自愿参与,建立风险共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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