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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演高空“盲井” 工人为骗取赔偿款高空制造安全事故(2)

2019-02-21 09:18:15    工人日报  参与评论()人

8月17日18时许,陈某刚从窗户外面爬进来,坐在窗户下休息,脸背对着马某、吉某支。此后,吉某支持铁管击打陈某头部后,两人共同将其从13层抛至该楼2层的平台,致陈某死亡。

“就说他自己摔死的。”马某对吉某支说。

此后,马某给工地外墙贴砖工程承包方负责人伍某打电话说,“一起干活的一名工人从十几层摔下来了。”

“我赶到现场后,看到2楼阳台上一名工人躺着不动了。后来有人打电话叫来救护车并报警。”伍某说。

表现异常引怀疑,最终露马脚

马某、吉某支按照事前约定,谎称陈某之死系意外事故,且伙同程某隐瞒了陈某的真实身份,称死者为“吉某则”,以便冒充家属来谈赔偿。

当年8月26日,吉某则自称是死者的弟弟“吉某前”,并伙同曲某带来了死者的“妻子”,开口向工地负责人索要160万元的赔偿,遭到拒绝。

“价格没谈妥,后来警方说希望将死者孩子带来做DNA鉴定,但‘吉某前’说孩子来不了,后来又将赔偿款降到60万元,但要求必须尽快将尸体火化。我那个时候就觉得家属有问题了。”该工地内外装修工程承包方负责人李某说。

李某回忆:“自称是死者妻子的家属看到陈某尸体后并没有悲伤的情绪,而且一开始索要160万元,在派出所要求将死者孩子带到北京做DNA鉴定后,家属明确表示孩子来不了,还很快把赔偿数额降到了60万元,同时要求尽快火化尸体。此外,‘吉某前’等人还和我们说,尽快给钱,如果我们不同意赔偿条件就回去将死者家属都叫过来要钱。我就感觉这些人不是真正的家属。”

“家属”的异常反应,引起了警方的重视。最终通过公安机关的侦查,确定该案为一起以故意杀人为手段的诈骗案件。

2016年12月,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判处被告人吉某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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