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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政策落地 小微企业迎一系列减税降费“红包”

2019-02-18 09:33:27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2月,小微企业迎来了新的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一系列减税降费“红包”落地,让小微企业享受到了新一轮的政策红利。

据了解,截至2月14日17时,已有29个省(区、市)明确小微企业减征资源税、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六税两费”按50%幅度顶格减征。

新减税降费“红包”落袋

2月1日,在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厦门某眼镜有限公司金湖路分公司的财务人员林鹭燕一大早就来到办税服务厅里等候办税。

自2019年1月起,国家开始实施新一轮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其中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并允许小规模纳税人自主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新政出台后,林鹭燕所在公司选择按月申报的方式,成为最先享受普惠性减税的企业之一。

“今年1月,公司销售收入9万多元,按照原来的政策计算,要缴纳2700元左右的增值税。现在,不仅一分钱不用缴,还省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00多元。”林鹭燕对记者说。

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仅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和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作出进一步的减免,还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

“申报即享受”带来便捷服务

“申报即享受”是新一轮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措施的一大特点,让小微企业纳税人享受到便捷服务。

在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小微企业咨询专窗”,税务人员张琛被问得最多的问题,就是“享受优惠要办什么手续”“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而张琛总是微笑着回答“都不用,无须审批、无须核查、无须证明,申报就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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