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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明确三个阶段性目标(2)

2019-02-12 11:46:43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同时,《指导意见》还提出,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从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大方面对金融机构进行评估,定期通报评估结果,并作为实施货币政策、金融市场业务准入、开展宏观审慎评估、差别化监管、财政支持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董希淼也建议,提升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力度,首先要完善农村金融法律体系,实现有法可依;同时,要明确不同性质金融服务的定位与分工,重点完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管理体系,建议设立农信机构的全国性行业组织,统筹服务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持;最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可从推动农业变强、农村变美和农民变富三个方面具体切入。(记者 张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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