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而在判决书中关于被告赵薇的辩词,主要是围绕赵薇不属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杭州中院判决认定:祥源文化的信息披露问题对投资者和市场预期产生了严重误导,其违法行为构成“虚假陈述”,原告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祥源文化应承担赔偿责任,赵薇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终,一审判决为:
一,祥源文化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女士赔偿款、利息合计54535.83元;
二,赵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份判决最大的亮点在于法院判决大明星赵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厉健向澎湃新闻记者解释,连带赔偿责任,简单地说,就是上市公司和赵薇都有赔偿义务,谁有钱谁先付。
不过,判决书中也写明,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杭州中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虽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预计祥源文化、赵薇可能上诉,但是一审胜诉判决非常鼓舞人心,对后续案件无疑具有积极指引作用。”厉健称。
律师称:近期将集中安排大规模起诉
赵薇的介入,一度让万家文化的股价走出一波过山车行情。
“根据首批胜诉判决,我们将在近期集中安排大规模起诉。”厉健表示,近一年来,全国各地有三四百位投资者来电、来函咨询索赔事宜,此前由于揭露日有争议,他们采取分批办理的诉讼策略。
同类案件的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等。
2018年4月17日,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龙薇传媒、万家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龙薇传媒、赵薇等相关责任人一并处罚。
在高杠杆借壳万家文化(现更名祥源文化)梦碎后,对赵薇夫妇而言,2018年由此事所引发的连锁反应尚未尘埃落定。至此,因高杠杆借壳万家文化一事,赵薇夫妇已收到行政及纪律多个层面的处罚。
原标题:上交所:赵薇等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上交所网站昨天晚间发布关于对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TechWeb】11月21日,上交所发布对浙江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公告,认定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一旦成功,赵薇身价可翻数番,而失败了也仅是‘罚酒三杯’,明星们凭借一副光环在资本市场玩的风生水起,罚款金额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犯错误的门槛低,会造成大量的明星效仿,对于正能量的社会风气无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