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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更正三年会计差错 涉信披违规遭立案调查(2)

2019-01-17 09:27:24    证券日报  参与评论()人

韩友维还提到,一旦香溢融通因此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受损的投资者可向违规主体维权索赔,具体的条件初步定为:在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1月9日(含)买入,并在1月9日收盘后还持有的香溢融通股票。

2018年初,证监会修订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明确了如果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具有广泛性影响,或该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一位不愿具名的注册会计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香溢融通会计差错事项的更正并不具有广泛性,也未影响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因此不需要对更正后的三年财务报表重新进行全面审计。“在过程中可能存在企业未将相关资料递交给审计机构,导致信息不对称,所以引起差错”。

上述会计师还提到:“香溢融通因未关注12%的收益补偿事项而引起了数额较大的财务信息更正,在内控方面有可能存在一定问题。但具体问题仍需结合公司会计差错是否更正完毕及未来整改措施、财务核算流程合规性、内控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该人士还表示,公司对损益类科目的确认不够审慎是导致会计差错发生的一大重要原因。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来,因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沪深交易所已向高斯贝尔、梅安森、*ST 正源等在内的几十家上市公司发出了监管函,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主要涉及收入、成本、递延所得税资产、费用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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