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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本着不溯及既往和总体税负只减不增的原则,从2019年1月1日起,允许依法备案的合伙制创投企业,可选择方法一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自然人合伙人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可以选择方法二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按5%-35%经营所得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该政策将暂定执行5年。
专家认为,近年来中国创投基金快速发展,规模位居世界第二,不仅对支持创业创新、支撑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对发展资本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在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突出的背景下,创投基金已经成为许多创新型小微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
康杰认为,对于合伙制创投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来说,“税负只减不增”的新政原则令业界充满期待。该新政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在选择征税方式时,建议合伙人结合投资项目的营收情况、合伙企业本身的管理费等运营支出情况,评估两种计税方式的税负成本,选择能发挥最大税收效益的计税方式,并规划好项目退出时点。此外,处在设立阶段的基金也可考虑结合自身的投资方向,争取按照创投基金进行备案,增加税务处理的灵活性。
原标题:国务院明确明年起5年内创投个人合伙人税负只减不增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韩洁)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针对创投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旨在进一步加大对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
题: 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减负新信号提振发展信心 落实新修订的个税法配套措施、确保创投基金税负总体不增……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释放减税降负积极信号
今年以来,为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财政部预计今年全年全国减税降费将达1.3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