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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实行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给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的机会。2015年以来,各地因地制宜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量大、消化周期长的市、县完善政策措施,引导棚改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既促进房地产去库存,也避免重复建设。
云南省文山市规定,选择回迁安置的被征收户可享受低于市场价的回迁安置房,避免了“先拆后建人等房”的局面;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户可自主购房,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区位、户型的住房,使被征收人有了“我的房子我做主”的选择权,可以尽快入住新房,生活环境和生活状态都有了很大改善。实施棚改以来,文山市共有5000余户棚户区居民享受了购房税收优惠政策,共减免税款7000余万元,有1400余户享受了700余万元的政府家电补贴。
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
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不仅可以帮助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改善居住条件,还可以有效拉动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通过实施棚改,既改善了老城区人居环境,也引导部分人口向城市外围转移,促进新区发展。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棚改带动有效投资和建材、装修、家电等消费,促进了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对经济稳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各地也积极将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发展相结合。云南省文山市佛寿街棚户区改造片区内留有文物古迹佛寿寺。在对佛寿街片区进行棚户区改造的同时,当地结合对文物的保护及其文化价值的开发完善项目规划,做好佛寿寺的修缮改造,创办了“佛寿街庙会”品牌,对征收用地进行商业开发建设,将佛寿街打造为集历史文化、旅游、商业为一体的都市文旅综合体。棚改项目的实施,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提升了城市面貌,也带动了投资消费和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