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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进口扩围产品清单将发布

2018-11-26 14:05:38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业内获悉,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政策细则文件将很快落地,其中备受业内和消费者关注的跨境零售进口扩围税目清单发布在即,此次扩围的63项税目中,或将涵盖包括电子产品、小家电等日用消费品,以及食品、保健品等品类。扩围后跨境零售进口清单将包括超过1300个税目,基本涵盖了当前我国消费者进口需求较多的产品。

11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释放出“延续”“扩围”“提额”三项实质性重磅利好,即从2019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并将政策适用范围从15个城市再扩大22个城市,产品范围也扩围新增63个税目,将单次交易限值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已经于2016年和2017年先后两次延长。伴随过渡期即将在今年年底再度到期,之后的政策走向一直受到业内高度关注。

“此次新政最大的利好就是对跨境电商有了定性,明确监管会区别于一般贸易。”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所长张莉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跨境电商的模式与一般贸易进口有很大不同,例如采购是小批量的,难以达到原产地证书等一般贸易的要求。因此,此次明确会以个人物品方式进行包容性的监管,无疑对业内是重大利好。

张莉认为,一些企业可能之前还在观望,等待政策稳定再做布局,现在他们明确了预期,增强了信心,可以根据新政做出决策。此外,进口试点地区扩围后,我国共计3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都适用新政,有利于试验区统一探索监管创新举措。对消费者而言,提高单次和年度限额,可以满足一部分高金额的消费需求,增进消费者福利,同时对消费回流有促进作用,也有利于挖掘消费潜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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