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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和系财团宣布终止收购澳大利亚天然气管道资产

2018-11-21 09:27:40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长实集团(01113.HK)、长江基建集团(01038.HK)、长和(00001.HK)与电能实业(00006.HK)于11月20日晚间联合公布,竞投公司当天得悉有关FIRB条例项下的不反对书面通知的先决条件不会完成。信托计划项下此项条件未能由竞投公司或目标公司负责实体所豁免。实施协议已于2018年11月20日终止。因此,长江实业、长江基建及电能实业将不会继续进行合营交易及收购事项。

2000年上市的APA集团是澳大利亚能源基建行业的领头羊,旗下有两家子公司APT及APTIT,拥有和管理着超过200亿美元的资产组合。全澳大利亚50%天然气由APA输送,覆盖澳大利亚130万个家庭和企业用户。截至2017年12月31日,APA集团未经审计合并资产净值约为39.39亿澳元。

自APA披露长和的收购要约开始计算,上述交易已推进逾5个月,且已获得APA集团董事会、反垄断监管机构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的批准。

今年6月,APA公告收到来自长江基建牵头财团的无约束力收购要约。8月13日,APA宣布已与长江基建财团签署一项具有约束力的执行协议,后者将以11澳元/股的价格全现金收购APA全部上市股份。在该计划中,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电能实业有限公司组建的财团拟通过信托计划方式由竞投公司收购APA的交易共涉及约129.79亿澳元。

上述信托计划的实施受制于若干先决条件的限制,须同时具备才能顺利推进交易。先决条件中的第一条便是澳洲联邦财政部长(或其代理人)就收购事项提供《1975 年外国收购及合并法(联邦)》(Foreign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s Act 1975 (Cth))项下的不反对书面通知。由四家公司的联合公告可见,交易未能通过此条先决条件。

9月12日,反垄断监管机构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发布声明称,在接受长江基建为首的财团剥离西澳大利亚重要天然气资产的承诺后,ACCC不会反对该财团对APA集团的收购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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