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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10户左右试点企业
国资投资运营改革进一步扩围升级
一揽子配套政策即将出台,企业在工资总额等多方面将享更充分自主权
“不断提高试点推进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坚定不移把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推向深入。”在11月19日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座谈会上,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这样介绍下一步的改革方向。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将进一步扩围升级,国务院国资委初步考虑新增10户左右试点企业,正在履行相关程序。同时,一揽子配套政策即将出台。值得注意的是,在进一步打造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时,要防止“脱实向虚”。
改建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重要改革任务。据国务院国资委资本局局长李冰介绍,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和各地国资委围绕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共选择了10家中央企业和122家地方国有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探索开展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本布局优化,试体制、试机制、试模式,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国务院国资委向中国国新和中国诚通投入有关中央企业上市公司股权约1300亿元,这2家资本运营公司通过设立股权运营平台,制定股权运营方案,对划入股份开展运营,推动国有资本在进退流转中增值。同时,还推动实体经济产融有效结合,2家资本运营公司设立了6只基金,总规模达到8645亿元,已累计投资1680亿元,初步形成了较大规模的基金系。
值得注意的是,座谈会上,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以及试点企业的相关负责人都指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在肖亚庆看来,一是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予哪些权力、如何把授权放权与加强监管结合起来还需要继续深入研究。二是在试点企业如何综合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措施,哪些政策可以在哪个层级运用,还需要深入进行研究、统筹协调推进。三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可以运用哪些金融手段,产融结合边界如何界定,需要国资委和金融监管机构深入进行研究。四是如何加大对试点企业的资本金支持,如何充分发挥市场化资本运作平台作用,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