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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利好超预期!最高年扣除近19万 看你能扣除多少(3)

2018-10-21 23:22:39  券商中国    参与评论()人

关注点六:赡养老人年扣除2.4万

《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是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是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采取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对于特殊情况,其他法定赡养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注点七:多部门协作核查专项扣除信息

《暂行规定》要求,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将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尽快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被赡养老人等个人身份信息等。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向税务部门提供或协助核实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包括:

一是公安部门有关身份信息、户籍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出国留学人员信息、公民死亡标识等信息;

二是卫生健康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

三是民政部门、外交部门、最高法院有关婚姻登记信息;

四是教育部门有关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信息)、或者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

五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有关学历继续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学生学籍信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技术资格继续教育信息;

六是财政部门有关继续教育收费财政票据信息;

七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房屋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八是自然资源部门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

九是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

十是医疗保障部门有关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信息;

十一是其他信息。

(责任编辑:任宪奎 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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