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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15%基础上,山西再次大幅调低五台山等5个景区门票(2)

2018-10-11 09:14:39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方案》称,要加快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一是合理界定门票成本构成。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门票定价成本应严格限定在景区游览区域范围内维持景区正常运营所需的合理支出。

二是创新门票价格管理方式。《方案》规定,景区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调整具体价格水平、淡旺季票价执行时间等,应当提前3个月向社会公布,并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抄报相应的主管部门。

三是严格履行政府定价程序。规定景区经营管理者拒绝提供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不完整提供资料的,定价机关可以中止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按照从低原则核定成本。

四是建立定期评估调整机制。门票价格制定后,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门票价格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监测,每3年进行一次评估,重点评估景区游客数量变化、运营成本变动、收支节余等情况,以及社会各方面对门票价格的意见,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门票价格。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

五是加强景区门票收支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国有景区运营状况、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提高价格相关信息的透明度。

六是严格规范景区价格行为。《方案》要求所有景区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其网站、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游览服务内容(含优惠门票价格及优惠对象、优惠条件等),以及单独收费的相关服务等价格;设有通票、联票的景区、其通票、联票价格及游览服务内容也应一并公示,通票、联票价格应低于各单项门票价格之和,不得强制购买通票、联票,保障游客知情权、选择权。不得区别本地外地游客设置两种门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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