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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切实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10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明确适用范围、规定基本义务,并确立了监管职责。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互联网金融总体风险水平显著下降,监管机制及制度逐步完善。但是,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和化解任务仍处于攻坚阶段。”央行在谈及上述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时表示。
今年下半年以来,央行一方面连续发文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要求机构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同时多家金融机构也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受到了央行的巨额罚单。
哪些种类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和金融机构需要遵循上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有权部门批准或者备案设立的,依法经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都适用。
换句话说,不仅是互联网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也应当执行上述规定。
在业务种类上,具体来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支付、网络借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
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中,需要做些什么?
具体来说,基本义务包括了五个方面,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在反洗钱中需要遵循的诸如有效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向央行提交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同样适用。
一是建立健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机制。从业机构应当遵循风险为本方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则,制定并完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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