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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年多的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已全面进入深水区攻坚期,作为最大亮点的增量配网改革将迎来新策。《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国家发改委集中赴多地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督导调研,发现试点落地进展缓慢,存在诸多障碍。对此,下一步国家发改委规范性意见和地方政策办法将出台,电价、监管等机制有望调整。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最大的亮点是提出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
相对于售电放开而言,配电网因触及电网企业核心利益,放开的脚步要缓慢一些。直至2016年10月11日,《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出台,12月1日首批105个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试点落地。之后2017年11月和2018年4月第二批和第三批试点相继落地,目前项目总量已达320个。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这三批增量配网试点集中在各地高新技术产业、循环经济区、生态经济区、能源产业园区、高端制造工业园区、冶金、化工产业园区等。从分布区域看,河南、甘肃、陕西、云南、内蒙古、江苏数量居多,四川、山东数量少。
为扎实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了解试点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督导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健康有序合规加快开展,8月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组成六个组分别赴江苏、贵州、辽宁、河南、广东、甘肃、宁夏、重庆、云南、福建、浙江、上海、湖北、湖南等14个省(市、区),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督导调研,了解项目进展、建设、运营以及供电业务许可证申办等情况,以及业主确定、配电区域划分、配电设施接入系统以及配电价格制定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