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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 记者 陈超】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日益突出,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屡见不鲜。网络传销因其主体和标的虚拟性、行为跨地域性等特点,与传统传销相比更具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
日前,腾讯守护者计划联合腾讯新闻客户端发起了一项关于网络传销的调查,近4万名网友参与。调查结果显示,发生在熟人之间的网络传销触目惊心,高达62.2%的人身边有亲戚或朋友遭遇过网络传销骗局,26.6%的人因为购买朋友推荐的项目或产品而蒙受损失。
网络传销成为社会毒瘤
据法制日报报道,在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论坛上,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暨法学院教授吴沈括在做主旨发言中披露,当前网络犯罪对全球各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仅仅在2015年对全球经济造成损失就已经达到三万亿美元。而且这种损失还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发展。预计到2021年由网络犯罪而给全球造成的损失就会达到六万亿美元。
近年来,在国家的倡导下,“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但有的不法之徒却打着“电子商务”的名号、行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据新华网报道,2018年特大网络传销案中,杨志伟等人非法设立“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注册成立四川鑫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鑫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陆续在全国多地设立以“鑫圆”“共享”为名的数百家空壳关联公司。打着“国家平台”“共享经济”等幌子,以所谓消费返利为噱头,通过鑫圆共享商城网络平台,大肆拉人头入会,层层发展下线,获取非法利益,涉案金额102亿余元人民币。
题:诚信万里行|小心“熟人来电”!电信网络诈骗出现“新动向” 一名上海高校教师近日报案称遭到电信网络诈骗,公安机关根据线索顺藤摸瓜,在广西发现涉案的电信网络诈骗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