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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玄武分局后期复查并根据相关规定,该局决定对上述两枚公章的备案信息予以注销。
韦炜告诉澎湃新闻,“此前我们对这样的备案非常疑惑,所以申请了信息公开、复查,我们的判断是不应该存在这样的公章。”
此前的7月18日,也就是原本南京昌健起诉华大基因侵犯名誉权案公开开庭审理的当天,南京昌健收到玄武分局的《告知函》。南京昌健被告知,近日,玄武分局收到举报,称南京昌健并不具备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的资质,且所提供的公章备案材料存疑。要求南京昌健最迟于7月23日来玄武分局说明情况并及时补充相关材料证明。
王德明彼时对澎湃新闻等媒体表示,“一直到目前我们还带着印章,然后问是否有必要上交,或者说是暂停使用,公安机关表示没有必要。我们现在持有的这个印章是合法申请、合法备案、合法审批、合法持有,我们使用也是合法的。”
除上述案件外,华大方面在深圳市盐田区法院立案,起诉南京昌健侵犯名誉权。针对的事件即是王德明6月14日发布的文章,“我们认为南京昌健和王德明本人对华大、华大领导人存在诽谤,侵犯商誉。”
韦炜称,华大起诉南京昌健的两个案子目前仍处于等待开庭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