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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7个工作日之后的5月17日晚间,神雾环保发布公告称,于2017年与南京银行北京西坝河支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期限1年。目前该笔贷款已到期,由于公司流动性趋紧,资金短缺,无法按时偿付该笔贷款。截至目前,该笔贷款已逾期。
官网简介显示,神雾集团是中国节能环保领域的领军企业,致力于全球工业节能减排技术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公司成立于1996年,目前拥有11家控股子公司(含两家中国A股上市公司),员工近4000人。神雾集团在上交所债券信息平台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2017年净利润为-10.21亿元,与2016年2.86亿元的净利润相比,下滑456.99%,原因是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
自上市以来,神雾环保的股价可谓是经历了“过山车”,一度从3.29元/股猛涨至37.58元/股,后又一路下跌。截至7月19日收盘,报6元/股,跌6.1%。神雾集团旗下的另一家上市公司神雾节能(000820.SZ)股价也一如神雾环保,先是一路看涨,最高冲至44.98元/股。截至今日收盘,报8.06元/股,跌5.73%。
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近期披露的相关文书中,与南京银行北京分行存在债券纠纷的还有侨兴集团。侨兴集团广为人知在于此前轰动一时的广发银行“侨兴债”案件。去年12月,原银监会对广发银行及逾20家涉案机构开出超20亿元的罚单。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2018年5月30日作出的执行裁定书显示,该法院在执行南京银行北京分行与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侨兴集团有限公司、惠少州侨兴电讯工业有限公司、吴瑞林、吴志坚、洪婵娟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中,依职权开展了执行工作,已执行到位157688600.61元。
海定区法院表示,通过法院财产调查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进行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申请执行人亦不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目前该案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对于与侨兴集团间的纠纷,南京银行总行有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这也是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借贷纠纷,正在积极处置之中,此次纠纷与“侨兴债”案件无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