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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燕子这次会飞吗?赵薇害苦股民 原告被告共同声讨

2018-07-20 09:30:01    证券时报  参与评论()人

主办股民向万家文化和赵薇证券虚假陈述索赔一案的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基于证监会今年4月的对祥源文化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书,该案件事实清楚,维权的投资者可能会远超目前人数。”

“小燕子”遭原告被告共同声讨

在18日的庭审中,原告和被告之间的唇枪舌战,e公司就不在此赘述了。

值得一提的是,出庭应诉的祥源文化在开庭时,提出要求追加赵薇、黄有龙、赵政、孔德永等四名被告一起参加诉讼,并要求他们承担全部连带的法律责任。

追加被告的依据是,根据证监会【2018】32号认定,本案所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是龙薇传媒作为此次万家文化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于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通过万家文化对上交所问询函发布回复公告,公告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及披露不及时。

祥源文化文化认为,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书》认定,龙薇文化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主要实施方、黄有龙、赵薇为龙薇传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主管人员,赵政为龙薇传媒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孔德永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虚假陈述若干规定》,依据应作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案件的共同被告。

据悉,被申请追加为被告的黄有龙,系赵薇的配偶、赵政系赵薇的兄长,孔德永系前万家集团实际控人。其中,2017年8月,孔德永、刘玉湘将所持万家集团100%股权转让给祥源控股集团。转让后,祥源控股持有万家集团全部股权,俞发祥成为万家文化实控人。万家文化易主后,于2017年9月更名为祥源文化,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对于祥源文化提出的追加被告,吴立骏律师认为,按照目前祥源文化和赵薇等支付能力,二者均属于“富人集团”,完全有能力承担股民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损失赔偿的金额,所以只同意追加赵薇为被告共同承担和祥源文化一样的全额赔付的法定义务。因为赵薇作为我国知名演员,赔付能力非常强,所以无需加入众多被告,中小股民的获赔款项的执行是安全的,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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