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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认为,民生证券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保千里被立案调查后,公司发布11篇评级为强烈推荐的研报,未对立案调查情况进行风险提示。研报评级、风险提示审慎性不足。
二,公司发布题为《立案调查出结果,不确定因素消除》的强烈推荐简评,认为“本次立案调查结果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影响股价的不确定因素正在消除”,相关判断理由不充分、结论不审慎。
“上述问题反映出你公司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把关不严,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加强对研究报告的质量控制和合规管理,做到实质复核;改进研究人员考核机制等。”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表示。
2016年年底,ST保千里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证监会调查。2017年7月11日,在证监会的调查结果中,ST保千里被曝出重大资产重组造假。ST保千里第一股东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向其前身中达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过程中,向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了9份虚假协议,使保千里估值虚增2.73亿元。2017年7月25日,ST保千里以重大资产重组为由开始停牌。
在这样的背景下,民生证券依然对保千里十分推崇。2017年,民生证券针对保千里密集发布了近十份研报,多为推荐、甚至强烈推荐等评级。
特别是在2017年7月11日,证监会已初具调查结果后,民生证券仍然于7月12日发布题目为《立案调查出结果,不确定因素消除》给出的“合理估值”区间为18.55-21.2元,给出的投资评级是“强烈推荐”。
即便在2017年7月25日ST保千里开始停牌之后,民生证券两位分析师郑平、胡独巍依然给出“强烈推荐”评级,合理估值为18.55-21.2元。
民生证券研报附:关于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发布“保千里”(股票代码600074)相关研究报告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保千里被立案调查后,公司发布11篇评级为强烈推荐的研报,未对立案调查情况进行风险提示。研报评级、风险提示审慎性不足。
二、公司发布题为《立案调查出结果,不确定因素消除》的强烈推荐简评,认为“本次立案调查结果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影响股价的不确定因素正在消除”,相关判断理由不充分、结论不审慎。
上述问题反映出你公司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把关不严,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提醒你公司关注研究报告业务合规风险,建立与重大事项有关的控制机制,加强对重大敏感信息的关注,强化专业审慎判断;加强对研究报告的质量控制和合规管理,做到实质复核;改进研究人员考核机制等。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