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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和使用范围
27. 将自由贸易账户复制推广至上海市有条件、有需求的企业及长三角和长江经济带的自贸试验区。
解读:作为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的一大创新,FT账户(自由贸易账户)原来只有区内主体和境外机构才能设立FT账户,去年扩大到上海全市,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也可以设立FT账户。
而在最新的100条中则提出不再限制企业类型,也不仅局限在上海市,而是提出将FT账户复制推广至上海市有条件、有需求的企业及长三角和长江经济带的自贸试验区。
对境内企业来说,拥有自由贸易账户,基本就是拥有了一个可以和境外资金自由汇兑的账户。而对境外企业来说,开设自由贸易账户,意味着它们可以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获得相关金融服务。
28.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保险机构利用自由贸易账户开展跨境再保险与资金运用等业务提供更大便利。
解读:其实早在2014年,太平人寿自贸区分公司已通过人民银行有关自由贸易账户风险合格审慎评估,签订了自由贸易账户开立协议,成为首家开通自由贸易账户的保险机构,并运用自由贸易账户本币功能,成功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
随着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中国逐步调整对跨境人民币结算的相关政策,银保监会也在积极调整相关规定中不适应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业务发展要求的内容。
保险公司利用自由贸易账户开展跨境再保险与资金运用等业务,可以充分发挥自贸区分账核算和投融资汇兑便利的优势,推动保险业务的创新,还有助于提升保险业的国际化水平。
29. 对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向境外贷款先行先试,试点采用与国际市场贷款规则一致的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