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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引领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各级党政部门应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调研,既帮助企业解决共性问题,又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和企业真正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
二是健全适应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推动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快财税、金融、科研制度改革,推动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主体。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侵权行为,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培育中国品牌。
三是完善适应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体系。加快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共享经济、对外投资等新经济领域的法律供给;修订《专利法》、《公司法》等法律中与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的条文,加强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和高科技企业的创新动力。
四是健全适应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尽快研究出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标准体系等六大体系。提高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与货币信贷政策的协同性,在出台限制性、管理型政策时,合理设置过渡期或实施过渡政策,避免出现“断崖式”负效应。完善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差异化政策体系,避免“一刀切”。
五是深化教育改革,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引导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潜心培育高水平创新人才。在土地指标、教师编制、资金投入等方面支持职业院校建设,在教师招聘、资金分配、专业设置、招生考试等方面给予职业院校更多办学自主权,出台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实施细则,切实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
六是加快体制机制变革,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非公资本持股比例,推动形成有效制衡的国企治理机制。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完善政商沟通联络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双向评价”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部门间信息系统的整合,促进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