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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岳修虎充分肯定了差别电价政策的实施效果。“比如水泥行业,在阶梯电价政策实施之前,有20%左右的产能,相关的生产线能耗标准达不到国家标准,实行这项政策之后,有关部门统计达不到要求的生产线一半淘汰了,另外一半通过改造升级达到了国家标准,效果非常明显。”在各地调研基础上,《意见》授权地方在落实现有政策基础上,可根据需要扩大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的行业范围。另外,可提高加价标准,在过去的政策中,国家根据不同行业有一个加价水平,现在授权地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己来设定加价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政策升级,将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的市场化交易电量也纳入提价范围。
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
峰谷电价形成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运用价格信号引导电力削峰填谷。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在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销售侧峰谷电价执行范围,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峰谷时段,扩大高峰、低谷电价价差和浮动幅度,引导用户错峰用电。鼓励市场主体签订包含峰、谷、平时段价格和电量的交易合同。利用峰谷电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促进储能发展。利用现代信息、车联网等技术,鼓励电动汽车提供储能服务,并通过峰谷价差获得收益。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推行居民峰谷电价。
峰谷电价就是根据每天需求量的变化,分成了高峰、平段和低谷三个时段,不同时段用电价格不同。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峰谷电价政策执行力度,授权地方结合实际,可扩大峰谷电价政策的执行范围。另一方面,地方可自行确定和动态调整时段,究竟什么时候是峰,什么时候是谷,可由各地根据自己情况来确定。《意见》同时允许地方拉大高峰和低谷时段电价的价差。
4月19日,国家发改委举行清费减负专题发布会,发改委价格司司长岳修虎、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出席并介绍了“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取得实效”有关工作情况
问:近日,市场传言发展改革委正考虑禁止企业发行364天期美元债,以防范风险。请问发展改革委是否有此计划? 答: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并未考虑禁止企业境外发债,以上传言没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