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根据市场流动性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存准率,体现货币政策的灵活性,是非常必要的。
在央行外汇占款,即基础货币投放持续扩张的情况下,为防止货币总量同比例扩张造成严重超发,央行采取了一种最简单有效的方法——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抑制商业银行贷款派生货币的能力。可以说,随着央行外汇占款的增加,法存率就可以随之提高,没有上限。但这种做法显然也增加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
同样道理,在央行外汇占款,即基础货币收缩的情况下,为防止货币总量的大幅度收缩造成流动性短缺,央行需要采取措施补充流动性。2014年下半年开始,伴随央行外汇占款减少,央行也开始下调存准率。
但从2016年3月普遍降准后,降准一度成为“央行放水”、“大水漫灌”的代名词,被看成是资金大量体内循环的根源,因此降准基本上被叫停,似乎成为货币政策的“禁区”。之后陆续针对不同金融机构或不同支持对象实施小幅度的差别式定向降准。
但是,在央行外汇占款下降或不升,基础货币投放跟不上市场需求的情况下,为缓解流动性紧张问题,央行又不得不大量拆出资金,具体方式花样很多,2017年末以来基本保持在10万亿元上下的规模。
这有效维持了市场流动性的基本平稳,但也带来新的问题:一方面央行冻结近20万亿的法定准备金,另一方面又拆出10万亿资金,使央行资产负债规模扩张,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央行,成为银行间市场最大的做市商,央行调控能力增强,但央行“最后贷款人”的定位受到挑战。而且由于二者的利率水平相差甚远,法存年利率为1.62%,而央行拆出资金的年化利率远高于此,大大增加了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从资金供应的源头上就抬高了融资成本。
同时,我国在保持很高的法存率的同时,又推出了存款保险制度。这二者实际上目标一致,只是方式或途径不同(一般有存款保险制度的,就不再有法定准备金制度),二者重叠,进一步加大了商业银行经营成本,商业银行又将对外转移,进而抬高整个社会的融资成本。
现在,定向降准似乎成为一种创新选择。但必须看到,法定准备金制度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是非常深刻的,类似于税法,理应保持统一性、公平性,而不应推动越来越复杂的定向降准,造成不同的存款机构存准率千差万别,在实际执行中恐怕难以准确把握。
央行在货币政策上,包括资金供给、拆借利率、存准率等方面过多的实施差别式定向安排,实际上就承担了很多财政职责,货币政策目标容易分散,最后可能产生和积累更大问题,对此必须高度关注!
从当前的情况看,理应从货币投放、资金供应源头上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或首选就是压缩存准率,相应回收央行拆出资金,控制定向降准的应用。
再次强调,降准并不必然是大水漫灌,降准不能成为货币政策禁区!(作者系中国银行原副行长,经作者授权刊发。原题为《王永利:应准确认知和有效运用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