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蒲慕明对于其中的“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表示大加赞赏,“过去学界和社会对科研不端的容忍度太高,国外如果发现不端行为,这个人的职业生涯就结束了。”
蒲慕明介绍,关于科研不端的定义,国内外差不多,即在提议、执行和评审科研或在报道科研结果时有伪造、不忠实、剽窃行为。伪造,是无中生有地伪造实验结果,以及记录或报导这些结果。不忠实行为,是指操纵科研材料、仪器或实验程序,以及改变、省略数据或结果,使得科研结果不能准确地表达在科研记录里。不忠实行为还包括,分析和描述数据不忠实,比如有的初学者对于一开始的数据不予以采用;数据来源不清楚,缺乏对照组和实验组的比较。最不能容忍的是,只选择那些看上去最好的结果,而省略那些会影响论文结论的数据。剽窃,是指未适当说明来源的方式,掠取别人的想法、程序、结果、或文字,包括在评审有保密性的科研建议书或论文文稿时获取的。
“把别人的话复制过来,只稍微改几个字,还是比较常见的。”蒲慕明现在担任《国家科学评论》的执行主编,有一次编辑部收到一篇综述,发现整段的文字都是抄袭别人的。其实,现在有专门的软件可以查看有多少相同的字连在一起,有些比较“严格”的软件只要有6个完全相同的字就会被认定是剽窃。“只有一种复制是允许的,那就是引用原文,但必须注明出处。”
除了剽窃他人,还有一种自我剽窃,就是把自己之前发表的文章直接拿来用,比如把现在的实验数据加到以前的论文里。蒲慕明建议,如果想再次表达自己的同一观点,可以做些改写。
总的来说,裁定不端行为有几个规则。第一,与科学界公认的保持研究记录的完整性存在重大偏差。第二,不当行为是故意实施的。第三,不端行为被占优势的证据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