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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稿中还提到:借款人异地贷款正常还款一年后,可凭借款抵押合同、还贷明细、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和婚姻关系证明,每年向缴存城市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汇入武汉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直至异地贷款结清。
办理贷款需要携带7项资料申请
贷款人申请异地贷款时可向武汉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进行咨询,并携带以下资料向受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1、《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半年缴存明细;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婚姻关系或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未婚的需填写未婚声明;
5、缴存城市及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查询信息;
6、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意见回复请于2018年4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whgjjdkc@sina.com。
来源:长江日报融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