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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而言之,中外合资寿险公司“50∶50”的股权比例中,外资并没有主导权,在面临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不一致时,往往因没有主导权而与中资股东间陷入僵局。一些中外合资寿险公司因此股权更替频繁,发展较为缓慢,比如中法人寿,其外资股东股权不断被稀释,偿付能力常年垫底,目前流动性已枯竭,靠向股东借款维持运营。51%的持股比例也就意味着外资有了占据主导权的可能性,可以按照其经营理念进行经营运作,从而减少内耗,增强公司发展的积极性。
朱俊生在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亦指出,由于寿险主要是个人业务,基本上不存在本土资源利用损失的问题,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可以更充分贯彻其经营理念,成为市场的新鲜血液。而且其经营理念、产品与经营策略等都会有市场溢出效应,促进中资公司的转型与发展。
石晓军认为,从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历史来看,中国保险业真正意义上的商业保险本就是舶来品,外资保险公司对中国现代保险业制度的发展和建立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中国保险业目前仍处于黄金期,中国中产阶级以上的人群对保险的内在需求很旺盛,但是从保险产品的丰富程度到定价的合理性,再到售后的管理,特别是理赔这一块,还是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如果在各种制度设计和战略和策略上,能够很好的借助外资力量的话,就可以更好地撬动保险业,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
仅以内地和中国香港地区相对比,不少内地人士选择赴港购买重疾险、分红型寿险等产品。就产品设计、理赔等方面来看,香港保险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条件更具优势,针对性也更强,从而吸引了不少的内地中产阶级人士。加大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无疑也将推动中国内地保险业走向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