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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如玉”最高级别代理商因虚假宣传被罚款100万 浙江市场监管局:“颜如玉”产品仅为普通食品无治疗功效

“颜如玉”最高级别代理商因虚假宣传被罚款100万 浙江市场监管局:“颜如玉”产品仅为普通食品无治疗功效
2019-09-23 18:50:53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9月23日讯(记者 熙恩)日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新一批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杭州兴世亚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杭州亿健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健食品违法会销案、九百岁(宁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等10家企业的案例。

中国网财经记者发现,金华市梨大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梨大胆生物”)的“微商销售食品虚假宣传案”也被列入上述十大典型案例之中。公开资料显示,梨大胆生物系广州颜如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颜如玉系列产品“最高级别代理商”,主要通过微商渠道销售产品,运营有多个微信号,新浪微博粉丝超百万。

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提供的案情资料显示,为了推销颜如玉系列产品,梨大胆生物通过线上微信、微博、百度网盘、手机APP,以及线下组织培训会、印制宣传品等多种宣传方式,对产品的性能、功能、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推广活动、曾获荣誉等内容进行虚假宣传,宣称产品是“胶原养颜第一品牌”、“一个唯一通过国家兴奋剂检测中心”、“一个累计销量唯一突破3亿瓶的美容养颜口服液品牌”、“一个唯一获得国家保健品认证批文的胶原养颜口服液品牌”、“90%以上的使用者7天见效”、“与同类产品相比吸收速度加快5倍”,可以“淡化色斑”、“改善皮肤弹性”、“改善睡眠”、“改善骨质疏松”、“改善骨关节疼痛”、“消除痘痘”,可以“改善骨关节疾病”、“调节胃肠道功能”、“增强免疫力 降低癌症风险”、“改善记忆力”、“改善心脑血管疾病”等功效。

而经金华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调查发现:梨大胆生物上述宣传所涉及产品均为普通食品,梨大胆生物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虚假宣传行为。金华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梨大胆生物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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