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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豪宅”,房屋质量却堪比“豆腐渣”。位于上海市虹口区的“瑞虹新城悦庭”,号称“国际级巨擘规划”的“艺术豪宅”,销售单价高达每平方米十余万元。然而,13号楼一位业主在交付后却发现主卧不隔音,敲开墙面后看到墙内并未填实。开发商瑞安房地产承认“施工环节不完善,存在质量问题”,正在与业主商讨赔偿方案。
销售人员“打一枪换一地”,口头承诺、宣传广告难兑现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开发商失职或营销误导给业主造成困扰,主要依靠双方协商解决。不少被忽悠的购房者陷入维权困境。
记者在“中骏天誉”一些房子看到,有的厨房是由阳台改造而成,有的户型甚至连主卧、次卧、卫生间都是违法建筑。不少业主告诉记者,要想办理产权证就要进行改造,但改造难度很大。业主蔡先生说,开发商“搭违”现在却要业主“背锅”。
记者梳理发现,购房者维权难点主要有:销售人员口头承诺,交付后开发商拒不认账;宣传册内有显示,但合同内未注明;合同里虽然注明,但开发商不执行等。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松认为,楼盘销售员在售楼过程中,往往口头夸大承诺,如附近有在建小学、商业配套等,但此类承诺并不会写入购房合同。“按照司法解释,宣传单页、海报具有和购房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大打折扣。”
一位开发商告诉记者,不少楼盘开发商聘请第三方销售团队代销。“销售团队‘打一枪换个地方’,完成指定的房源销售比率就撤了,置业顾问做的口头承诺,后续开发商自然不会认账。”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表示,针对宣传册或合同里注明的条款未能兑现的问题,购房人有三种维权途径:一是与开发商或销售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予以解决;二是向相关行政部门及消协进行投诉、申请调处;三是按照购房合同或其他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维权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较高。
近日,佛山万科金域中央楼盘业主向长江商报记者反映称,2017年购买的公寓,在拿到的不动产证时却发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办公”,并非当初购房时宣传的“商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