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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官方微博就“看3D电影要自费购买3D眼镜”问题发声,认为该行为是影院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加重消费者负担,违背公平诚信,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随后,《证券日报》记者走访了一家已上市电影院的分店,其门口摆放着一台约两米高,外形方正的机器,上面印着共享眼镜字样,租赁需要支付押金,租金为2元/副/4小时。一群人正围在机器前扫描二维码。工作人员表示,要想看3D电影,必须通过这个机器租赁眼镜。
事实上,不管是共享或是直接购买3D眼镜,都有强制消费之嫌。“我们已经关注到这个消息,也支持中消协,谁在里面受益就应该由谁来承担这个成本,国外都是由发行方来承担。”一位不愿具名的3D眼镜生产厂商高层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对3D眼镜收费或影响客流
中消协专家委员会委员邱宝昌律师指出,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物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备。影院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加重了消费者负担,违背公平诚信,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早从2015年开始,就有影院开始试水不再免费提供3D眼镜,其中橙天嘉禾影城成为国内取消提供免费3D眼镜的首例。此后,中影、星美、金逸等院线相继“跟风”,陆续在南方部分城市推出3D眼镜收费服务。不过记者28日从第三方平台上看到,橙天嘉禾、中影、星美都已显示“免费提供3D眼镜”。
【TechWeb】随着3D电影普及率越来越高,很多影院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免除了提供3D眼镜的服务,消费者只能去前台自行购买。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其官方微博表达了态度
【TechWeb】12月18日消息,据美国科技新闻网站The Verge报道,AR眼镜初创公司North收购了英特尔Vaunt AR眼镜技术。目前,交易条款尚未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