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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疾”需合力消除
在调查中,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有一些餐饮企业虽然没有设置包间最低消费,但会对包间收取5%至10%的服务费,将此作为餐厅的“增值服务”。
卫东在北京国贸附近经营一家档次中等偏上的中餐馆,餐馆设有8个包厢,没有“低消”,但使用包厢要加收餐费10%的服务费。
“一开始有的客人不能接受,但我们的包厢确实给客人提供了更安静舒适的就餐环境,同时也有专人为包厢客人提供相较于大厅更优质的服务,包厢客人的上菜安排也是优先的,因此,现在很多客人都会提前预约包厢。”卫东觉得收取服务费不能算餐厅的“霸王条款”,而是提供了相应的“增值服务”,“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不能收吧”。
对此,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也认为,餐饮行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属市场调节定价,在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商家可以自行确定收费方式,但前提是依法依规、合情合理。
“餐饮场所取消最低消费之后,为了降低损失,可以适当收取服务费等费用,但前提是需定价公平合理,并尽到主动、充分、准确告知的义务,要让消费者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前提下,自主作出决定和选择。”陈音江说。
刘俊海则有不同意见,他觉得包间服务费、变相设置最低人数等本质上和设置最低消费没有差别,都属于商家的“霸王条款”,虽然看似做到了告知,让消费者自己做选择,但实质上只是尊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但公平交易权并没有受到保护。
“如果仅仅不允许设置包间最低消费,但却放任商家以其他形式来达到同样的目的,根本达不到任何治理效果。”刘俊海指出,在企业自律失效的情况下,应进一步加大外界监管力量。执法监管是规范市场的根本,相关部门要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定期组织执法检查,及时惩戒违法行为,加大商家违法成本,才能彻底铲除行业“痼疾”,逐步规范并净化餐饮行业市场。此外,行业协会也要积极推动行业自律,要制定行业规范,旗帜鲜明地反对最低消费以及其他变相形式,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现象;消费者也应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面对商家的不公平要求,应及时举报并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行为。
2009年11月11日,是孟凯一生中的荣耀时刻。但仅仅四年后,湘鄂情的业绩就一落千丈,在经历了关店、转型和内部纷争等一系列痛苦的波折后,孟凯从与自己相伴23年的湘鄂情黯然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