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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员工泄露万余条个人信息 获刑4年
而在北京,11月22日,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而泄露信息的人竟然是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
从2011年起,为培训机构招生的何某,开始通过网络收集公民个人信息,他通过加入网上“猎头QQ群”等方式,非法购买、交换、收受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
公诉人表示,经鉴定,涉案计算机硬盘内提取出公民个人信息相关数据936万余条,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间,被告人何某通过微信与他人交换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经鉴定,何某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一万余条,以交换的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258条。
何某电脑内的数据涵盖面广,信息详细,其中包括众多公司的内部通讯录,除了详细记录客户的姓名、所属部门、手机号等信息外,公民身份证号码、家庭详细住址、甚至银行存款信息、房产信息、健康生理等隐私也在其中。据统计,其中属于公民个人财产、通信内容等敏感信息100万多条,涉及公民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6万多条。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何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