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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对网络交易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的例外情况作了列举,并设置了兜底条款。除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拆封的数字化商品等之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
今年7月16日,民航局发布了《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航空公司要设置阶梯退改签费率制度,严禁OTA平台在退改签收费标准之外向旅客加收额外费用。
“票品一概地‘不得无理由退票’是不可取的霸王条款。”蒙慧欣说,实际上商家可效仿机票、火车票等设置梯度退票费率,对于不影响商家再次销售的情形下,甚至也完全做到7天无理由退款。
业内人士表示,高退票费违背公平交易的原则,损害了乘客的合法权益。高额退改签费用以及特价机票不退不换的条款应认定为无效。
“对于包括在线旅游平台在内的生活服务电商平台而言,不仅需要明确规范、坚守底线,更应该专注于产品与用户服务质量的提升,从产品经营、服务保障、防范风险等多个方面提升综合实力,这样才能在瞬息万变的行业大潮中站得稳、行得远。”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陈礼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