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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合盛等35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药监局要求立案调查

2018-09-11 16:49:46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参与评论()人

其中,经生产(代理)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标示广州蔓蒽施贸易有限公司代理的韩国玥之秘水晶防晒喷雾SPF50+PA+++和珍珠防晒喷雾,汕头市绮嘉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格兰杰®润爽保湿防晒乳SPF30+、公子派®男士抗黑保湿防晒乳SPF30PA+++、公子派抗黑水润防晒乳SPF30+PA+++、公子派®男士劲爽水润防晒乳SPF30PA+++和金酷郎®强效抗黑防晒乳(SPF30+PA+++),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代理的日本安热沙防晒露N SPF30+PA +++等相关批次产品,标示生产(代理)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代理)。

二、上述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东、上海、北京、浙江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代理)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新疆、安徽、甘肃、西藏、海南、河北、河南、湖南、山东、天津、浙江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上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并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此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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