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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全了!22万亿银行资管重塑,理财子公司七大利好看过来(4)

2018-10-19 17:37:50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5.允许理财子公司和私募基金合作

此前,银保监会正式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不过业内人士对理财产品合作范围仍然存有疑虑。

但是,有些业内人士对于银行理财和私募合作的标准仍然有疑虑。例如,一位外资基金公司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说,符合条件是否意味着还要去向银保监申请相应的牌照?相关的细则什么时候出来?届时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之间对私募的监管如何协调?谁主导?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在理财合作机构范围方面,与“资管新规”一致,规定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所投资资管产品的发行机构、受托投资机构只能为持牌金融机构,但私募理财产品的合作机构、公募理财产品的投资顾问可以为持牌金融机构,也可以为依法合规、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同时,对可作为理财合作机构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出了相关要求。

符合条件是否意味着还要去向银保监申请相应的牌照?第一财经记者从接近监管人士获悉,目前银保监会没有考虑相关的牌照制管理。

曾刚说,允许理财子公司和私募基金合作,意料之中,业务层面的事情,对宏观影响不大。

孙海波认为,这也符合金融监管研究院此前预期。即具体销售起点由理财子公司自行把握。该要求意在同公募基金拉平监管口径。未来,理财子公司既可发行摊余成本法计价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偏离度参考货基要求执行),在起购金额、客户风险评估上又大幅放松,势将对当前公募基金体系下的货币基金产生强烈的正面冲击

曾刚称,未来行业竞争会变得非常集中,大银行空间较大,中小银行业务定位和发展方向还需逐步探索。

6,允许子公司发行分级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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