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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国资新规的四个题外话:管理框架由双支柱转为三驾马车

2018-07-12 09:41:40      参与评论()人

3.三驾马车

近日的两个数据很令人不安:

①贵阳农商行2017年报显示,其不良贷款率升至19.54%,资本充足率降至0.91%。

②山东邹平农商行2018年一季报显示,其不良率升至10.49%,资本充足率已降至5.22%。

这两家银行规模虽都不大,但反映出的问题却很严重,伴随资产质量的快速恶化,其资本金被侵蚀的速度和程度都是惊人的,由此带出的问题,金融机构出资人利益的维护问题。

实际上,国有资本的管理作为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该问题的化解一直伴随着中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期间最显著的变化之一,就是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的成立,明确其职责是“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这里有两个关键点:作为出资人国资委只管非金融企业,而且管的是资产。

《意见》强调“按照权责匹配、权责对等、权责统一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与国资委不同,作为出资人财政部管的金融企业,而且管的是资本。换而言之,继“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框架”确立之后,《意见》突出了出资人对资本的管理,由此未来中国金融的管理框架就由“双支柱”转为了“三驾马车”,这就是围绕《意见》的第三个题外话。

4.一字之差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就好比交通警察,金融机构只能在按照交规去行驶,但即便如此,也不能完全保证金融机构微观经营的稳健和金融体系宏观运行的健康,加之如果出现大面积违规时,交警需要照章办事,例如针对“金融乱象”,监管机构曾实施了“三三四十”的密集监管和定格处罚等措施,作为一个必然结果就是金融机构的损失谁来承担的问题,即“双支柱”只能管金融机构的资产,但不能确保他们的资本安全。所以《意见》核心内容就是通过对财政部出资人职责的进一步明确和强调,强化对金融机构资本的分类管理,换而言之,出资人可以选择让金融机构不上路行驶。这就是围绕《意见》的第四个题外话:财政部作为出资人,管的是资本,金融管理部门管的资产。

由于以上四点不涉及《意见》26条内容的具体分析,更多是侧面观察,因此,只能算作《意见》的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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