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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整治楼市乱象:因个人贷款被挪用于购房,3家银行被罚

2018-07-05 15:10:49      参与评论()人

杭州的曹女士看中了一套价值400多万的房子,与房东签订了定金合同,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并承诺1个月之内支付首付款200万元,贷款审批通过后进行过户手续。为了能凑齐首付款,曹女士委托中介低价出售自己现有的一套小户型住宅。没过几天,中介经纪人带了一对张姓夫妻来看房,洽谈很顺利,张某愿意以200万元购买曹女士的房子。

但在签订转让合同时,买家张某打起了感情牌:“能不能转让合同只签120万元,赚钱不容易,这样操作可以少缴纳好几万元的税费。”曹女士一开始不同意,觉得转让合同签120万元没保障,万一买家反悔怎么办?这时,买家张某信誓旦旦保证:“没问题的,我们再签一个200万元的补充协议,你的房款不会受任何影响。”曹女士有点懵,半推半就之下就签署下了“阴阳合同”。

买家张某支付了120万元的购房款之后与曹女士一起办理了产权过户,曹女士一直催问张某80万元余款。可张某一直找理由拖延,最后发了一条微信说:“我已支付全部房款。”之后,人就杳无音讯了,中介也找不到他。

面对张某的“失踪”,曹女士无法凑齐心仪房子的200万元首付款,造成违约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起初交的10万元定金不能被收回。再者,自己本有的房屋也没有得到应得的价款,还需要请律师打官司。这一来二去,损失大笔的资金不说,还要搭上大把的时间,在这同时曹女士的心情也受到了影响。

据悉,像曹女士这样吃了二手房“阴阳合同”之苦的人不在少数。为了让更多的市民知道“阴阳合同”危害的相关知识,杭州市一直对此积极宣传,并郑重提示对于签订“阴阳合同”的违法行为,应坚决抵制,并立刻举报。

二手房图文不符,今后也要整治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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