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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座谈会”上表示,在试验区实践基础上,人民银行正在牵头制定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近期即将发布并试点。
“开展绿色信贷评价,将结果纳入MPA(宏观审慎评估体系)考核,将有利于督促商业银行在业务发展、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更加规范,同时又有利于推动金融机构优化绿色资产配置,增强绿色金融创新动力和环境风险的管理能力。”陈雨露称。
他还指出,目前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总体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绿色标准界定不统一、金融机构获取绿色信息困难、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一系列问题。管理部门在绿色金融领域缺乏明确统一的标准和指引,金融机构对于绿色信贷、债券、保险等领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界定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给相关业务的开展带来了不便 ,部门间市场主体之间的工作协调、政策对接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即将发布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审定,在浙江、广东、贵州、江西、新疆五省(区)部分地区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这标志着中国绿色金融迈入了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区域探索相互推动、相辅相成的发展新阶段。
人民银行初步评估结果表明,试点总体方案中85%以上的试点任务已经启动推进。截止到2018年3月末,五省(区)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已达到2600多亿元,高于同期试验区各项贷款余额增速2%;绿色信贷资产质量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同期,试验区绿色贷款不良率为0.12%,比平均不良率低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