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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48家公司未按期披露一季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

2018-06-07 09:14:53      参与评论()人

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上述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董事长、董秘或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按照信息披露的规定,新三板创新层企业应在2018年前三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即截至2018年4月27日)编制并披露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在2018年5月28日之前上述这48家挂牌公司位列2017年创新层名单,按照信息披露的规定,均要进行季报披露。

具体来看,收到处罚的公司包括山东华牧天元农牧股份有限公司(831569)、深圳市雄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39274)、苏州市沧浪区昌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831506)、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0421)等48家。

这是全国股转公司因新三板创新层企业未按时披露一季报首次做出的自律监管处罚。

2017年12月22日,全国股转公司公布了新三板交易制度、分层制度、信息披露三方面的改革细则。其中,在信息披露方面对创新层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原规则要求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基础上,增加披露季度报告的要求,而基础层公司保持不变。 同时创新层公司新增“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制度。

全国股转公司负责人在信息披露制度改革答记者问中表示,“创新层公司股东人数较多,股票交易的撮合频次较高,因此公众化程度更高,须适度提升信息披露强度。”

2018年3月7日,全国股转公司又发布了《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对创新层企业发布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作出了细化安排。

据澎湃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6日,仍有ST昌信(831506)、蓝波绿建(430068)、游戏多(834054)、掌慧纵盈(835736)、华大股份(835064)、童创童欣(837514)等多家公司未披露2018年一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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