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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重点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2018-05-18 12:16:19    上交所发布  参与评论()人

对于一段时间以来控股股东质押风险较为集中的情况,上交所也开展了专项梳理,提前摸清高风险公司高比例质押股份的情况。总体来看,绝大多数沪市公司控股股东质押处于安全范围。控股股东质押比例达80%以上的公司约150家,其中风险较大的公司不超过50家。对这些公司,上交所已向相关控股股东发出监管工作函,并视情况约见谈话,督促其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切实防范质押风险。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核实控股股东是否存在隐瞒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及时追责问责。近期,上交所已对一批相关主体的违规行为,启动了纪律处分程序。此外,在制度安排上,上交所正着手修订相关公告格式指引,重点是强化细化对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的信息披露,要求控股股东全面披露资信情况,审慎评估高比例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

从严监管股东套现动机明显的不当交易

监管实践中,还出现了一类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不当资产交易,以实现对上市公司的高额套现。例如,近期某主营纺织染料生产销售业务的公司,以近八倍的增值率现金收购控股股东旗下资产。标的资产业务与上市公司主业相差甚远,无明显协同效应。再如,某实际控制人在被立案调查期间,上市公司以约33倍的增值率用现金收购资产。但标的资产成立时间不久,质量和业绩存疑,业绩承诺也无法全部覆盖转让价款。前文所提某公司以27亿元现金高溢价收购控股股东旗下资产,也是一个显例。

总体来看,这些资产交易特征明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重大。资产交易通常以大额现金为支付对价,交易对手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潜在相关方,其自身资金紧张或陷入困境,有明显的套现动机。同时,相关标的资产质地一般,与上市公司主业往往相差甚远,但作价畸高,即使交易对方作出业绩承诺,补偿措施也无法覆盖交易对价,对控股股东来讲该笔交易可以说是“稳赚不赔”。此类交易的危害也十分明显。一方面,上市公司支付了大量现金,可能会背负巨额负债,严重影响自身经营业绩,进而影响股价,使中小股东利益受损。同时,购买的劣质资产也很可能成为上市公司的沉重负担。另一方面,控股股东套现具有隐秘性,负责把关的公司内控机构或外部中介机构,很容易将其作为一般交易处理,甚至在控股股东的压力面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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